主人公叫林振华,何岚的小说叫做《工业霸主精校版》,是作者齐橙所编写的都市异能风格的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鲁志强答道:没错,省城来的领导,让白师傅露几手绝活。说罢,他回头对何海峰和林振华笑道:我们这小地方,平时没什么人来。不过老白的手艺挺不错的。四个人正好坐在八仙桌的四方,一人占了一条长凳。何岚是小女孩子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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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来,小林,我再敬你一杯,昨天的事,如果没有你,就麻烦大了。何海峰端着杯子说道。
老何,这都是我应该做的。林振华答道。他端起杯子和何海峰碰了一下,然后一饮而尽。
德州大曲是当地的名酒,而且那个年代还不时兴假酒,喝到肚子里觉得暖烘烘的很是舒服。林振华在华青大学读书的时候不是很能喝酒,但现在看起来,自己继承的这个身体酒量还是不错的。
说来惭愧,看到歹徒拿出炸弹来,我这个当父亲的都没反应过来,小林就抢先把岚岚护在身体下面了。何海峰说道。
林振华抬眼看看何岚,笑着说道:我是侦察兵,这方面反应自然会快一点。我当时就一个念头,这么漂亮的小姑娘,万一被弹片划破点皮,可就太可惜了。
何岚听到林振华夸她漂亮,不由得也有了几分害羞,在那个年代,大家对于相貌之类的评价还是比较含蓄,这样直接说一个小姑娘长得漂亮,算是比较唐突了。
不过,正因为唐突,才让小姑娘觉得心里美美的。
来来来,吃菜。何海峰敬完酒,接着又劝菜。
大家边喝边聊,逐渐就谈到了林振华的身份上。何海峰诧异道:小林,我听鲁所长说,你是退伍军人,你才18岁,平时应该是当兵的年龄,怎么反而就退伍了呢?
鲁志强看着林振华,也笑着说道:这个问题我也正打算问呢,小林,你这个兵实在是有点年轻哦。
林振华在大脑里搜索了一下,不禁有些汗颜:这个……我当兵比较早,16岁就当兵了。
16岁当兵的事情,在当年当然也是有的,但林振华所以这么早就去当兵,却完全是因为他当年实在是过于不堪。
先前那个林振华十分不幸,他的父母在他13岁那年,因为一次事故而双双遇难,留下他和11岁的妹妹,靠着厂子里的抚恤金生活。
厂里的叔叔阿姨们可怜这小兄妹俩的境遇,对他们照顾有加,但小小年纪的林振华却不学好,抽烟喝酒赌博打架,可以说除了正事之外,其余无所不精。
厂子里的保卫科长苏永盛是林振华父母生前的好友,看到林振华距离进派出所只有一步之遥,于是利用职权把他送进了部队,希望他在部队里能够脱胎换骨,重新做人。
林振华在部队里遇到了一位好连长和一位好排长,在他们的严格要求下,林振华不但练就一身过硬的军事素质,在做人做事方面,也有了很大的改变。如果不是这样,那么这一次见义勇为的举动,也就不会出现了。
今年2月,林振华所在的部队参加了对越自卫还击战,他所在的侦察连成为全军第一支攻进谅山的部队。在清除越军的一个隐蔽地堡时,林振华崇敬的连长不幸中弹牺牲,他的排长也负了重伤,一条腿留在了战场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