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常,曾雨会是家里第一个吃完饭的人,而韩孟语则会是家里最后一个吃完饭的人。
韩孟语从没跟她争,轮到他做的话,他会一声不吭地把事情做了。起先,他做得一点都不好,洗碗会碎碗,地也擦不干净。她常带着恶意嘲笑他,他那么高大的一个男生,被小破孩一样的妹妹夹枪带棍地挑衅,也不介意。一段时间后,他便做得很好了。而她常被妈妈教训,说她太懒了,还不厚道,做家务还不如他。
当时曾雨不服气,但是现在她服气了,因为韩孟语会做吃的,面条煮得很好,不光好,还知道迎合她的口味。她自己只会泡面,煮面条通常会煮成面糊。
曾雨一边吃面条,一边打量韩孟语的穿着,韩孟语穿得十分正常,但是因为正常,反而让曾雨觉得不正常了。
“你除了白短袖衬衣和西裤,或者白长袖衬衣和西裤,还有其他的衣服吗?”比如T恤啊,比如其他颜色的衬衣啊,比起他百年不换的装束,哪怕是换一件粉红的衬衣,都是一些改变啊。
“我还有制服。”韩孟语看着自己的装束,衣服很白,熨烫得十分平整,抬头看曾雨,眼神似在询问,哪儿不好了?
曾雨听他提制服,夸张地趴在桌上,法官的夏装制服啊!
曾雨一直觉得,法官的夏装制服是所有职业服装中最难看的。她实在不懂法院那些法官的审美观,如果要显得庄严肃穆,也不用把服装弄成那种颜色啊,灰不溜秋的,颜色像老鼠皮。以前的月牙白她虽然也觉得不太好看,但是比起新款的灰色制服,月牙白就成了黎明时的那一抹天青色,也是夜间的那抹白月光。
“法官的夏装制服太难看了。”曾雨瞅着韩孟语,她怀疑韩孟语的眼光是不是跟最高院的那些大法官眼光一致,如若这样,这还真是韩大法官为数不多的缺陷之一啊。
“我没有其他款式的衣服,这样不好吗?”韩孟语拧眉。
“不是不好,是太过普通了,我天天看你这样穿呢,把你丢人群里,我会第一眼找出你。”
“第一眼找出我?”韩孟语停下吃东西的动作,抬头正视曾雨,眸中光亮一闪,然后缓缓道,“那也挺不错啊,证明我很醒目。”
曾雨将面吃得呼噜呼噜,边嚼边道:“这还不普通?我之所以会第一眼认出你,是我太熟悉你的装扮了,再者,没人会像你这样穿了。”
两人又埋头一阵吃喝,快吃完时,韩孟语突然道:“改天,你帮我去挑一些衣服吧。”
曾雨一愣,然后笑了起来,觉得这样挺好。在她看来,韩孟语是真的看中王一祺了,都肯为王一祺努力至这个份上了,破天荒的第一次啊,他不仅愿意改变形象,还请她帮忙呢。
两人吃完面后,曾雨便收拾了碗筷,在清洗台快速地洗好。她并不是真的那么小肚鸡肠,只是比较爱追求公平而已。她洗碗时,韩孟语就无所事事地看着她洗碗,无聊地等着她。